深圳市盐田区已经实现了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覆盖,在此基础上还将在代表联络站加挂区党代表工作室、政协委员工作室两块牌,使之建成“全方位”民意表达工作室,负责听取居民诉求。该区区委组织部设立群众工作科,负责督促民意表达工作室工作开展。(1月13日《南方都市报》)
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“下沉”到基层社区,与普通党员、选民、公民形成有效互动,且这种“下沉”和互动建立在制度基础上常态化,这本身就是保持党代会、人代会和政协会议及其各自常设机构组织活力的基础。“三位一体”的工作室设置,将有效的削减民众诉求表达的成本,也有对代表、委员、基层管理组织相互推诿扯皮的制度预防之意。这都是值得肯定的。
然而,原先就将牌子挂在社区居委会、主要活动由街道机构“指导”的人大代表联络站,即便现在多挂党代表、政协委员两块牌,却必然遇到两方面难题。首当其冲就是“如何取信于民”,街道办、居委会及党相应的基层组织,其制度创意如果良好发挥、机构和人员尽职到位,本身就可以达到密切接触社区民众、上情下达、汇集民意的效果,但实现效果并不令人满意,管制多于服务、服务沦为收费,甚至还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对立。很自然,由街道、社区官员充当主要角色的民意表达工作室,必然面对如何自证立场、如何取信于民众关于是否“换汤不换药”诘问。
此外,代表、委员在社区内的“三位一体”,又与街道、社区官员“联席办公”,一起联系社区民众,也极有可能丧失代表、委员的独立立场,造成“一团和气”,民意表达工作室反而成为过滤不同声音、与街道社区管理方式构成冲突的民意诉求的新“绿坝”。
笔者以为,基层民主政治、公共治理领域,近年来在国内各地,频频以各种名义出现、每每有独特亮点的制度创新,之所以最终陷入制度破产乃至瞎折腾的窠臼。其关键就在于一方面强迫体制内参与者、利益既得者在利益和行为方式上作出“一步到位”的让步,由此让锐意改革的决策者在体制内陷入了巨大孤立;另一方面则是对公民实质性参与的考虑、着笔、发动不足,由此让改革失去了可能的同盟军。甚至因为许多改革首先要约束公民行为(然后再通过制度规范来增进公共利益),反而让体制内不愿改革的力量巧妙的利用民意为借口,反证改革的不可行。
由此来看,深圳福田“三位一体”、全覆盖的民意表达工作室,立意虽佳,却同样跟过往轰轰烈烈、如今烟消云散的各种创新一样,如若区级主政领导强力推行、严防走过场,在区级、街道公务员不配合工作室工作时,像仇和那样祭出严厉惩罚的法子,时间一长,等于将这个工作室机制推到了机关和公务员的对立面。如前所述,短期内此机制也是很难取信于民的。
只有符合公民社会建设潮流、真正实现公民参与和监督的制度创新,才会在利益冲突、整合之后,积累下稳定的进步成果。在笔者看来,要让民意表达工作室不成其为“绿坝工作室”、使之脱离街道社区机构的控制,首先,深圳市、盐田区应设法让工作室具有相对的独立性(例如直属于区委、区人大,受区政协指导,与社区机构脱钩),进入工作室任职的官员不能再在街道社区党政兼职,其组织人事关系应上挂在区一级,每年接受工作室“三位一体”的代表、委员和民众代表审议考核。其次,可以考虑由各社区业主委员会、NGO、企业单位推选或市民自荐进入工作室兼职的普通办事人员,强调公益性,并由此降低工作室运行的公共成本。第三,工作室要建立社区辩论、质询机制,由一定数量的社区公民联名或社区业主委员会提议的社区公共议题,必须无条件进入辩论、质询议程,区委等机构要配合规定区属部门和街道负责官员参加,辩论、质询结果要确保进入代表、委员的提案发言范畴。第四,区委等机构应授权各工作室及其公开选拔的公民代表,参与区属部门和相应街道年终考核、预决算讨论及涉及民生的公共问题研究,并全程通过工作室窗口对公民公开。
本文引用媒体报道:1月13日《南方都市报》:《盐田设“全方位”民意室》
http://gcontent.nddaily.com/1/c6/1c65cef3dfd1e00c/Blog/2c1/bf35ca.html